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日前,国家知识产权局以国知发管字[2008]78号文件复函安庆市人民政府,批准安庆市为“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”。试点工作自2008年4月1日起,为期两年。
近年来,安庆市认真落实专利申请资助政策,加强专利代理机构建设,积极做好各项服务工作,不断增强知识产权制度在技术创新中的积极作用,全社会特别是企业专利意识明显提高。迄今为止,全市申请专利总数累计达1921件,其中申请发明专利累计达337件,均位居全省第六。
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将为我市的知识产权工作带来新的机遇,我市将抓紧制定《安庆市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方案》,成立知识产权试点工作领导小组,部署落实知识产权试点工作各项措施,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,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在促进经济发展与提高城市竞争力中的作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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